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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状态:“你为什么打自己?”
霍布斯认为,抱怨国家的行为最终就是抱怨你自己,因为你最初是通过社会契约授权国家的,而国家代表你!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作为孩子,我们可能记得电视或电影中经常看到的老比喻:一个强壮的孩子会压倒一个较弱的孩子,并用较弱的孩子的手和手臂打他,并嘲笑地问:“你为什么打自己?”
大多数成年人都会认为这是不合法的,原因很明显:虽然较弱的孩子的手实际上是在打他,但他显然是在违背自己的意愿的情况下被强迫的,因此较强的孩子才是侵略者。虽然大多数成年人都会为区分外部胁迫和自我惩罚的能力而感到自豪,但当涉及到国家时,他们常常做不到这一点。事实上,这正是托马斯·霍布斯社会契约论的核心——因为国家通过社会契约代表人民,所以无论国家对个人做什么,个人都是自愿对自己做的。
托马斯·霍布斯与国家
托马斯·霍布斯 (Thomas Hobbes) 在 1651 年出版的著作《利维坦》(Leviathan) 中经常被视为现代世俗民族国家的知识分子创始人之一。在 Creveld 的《国家的兴衰》(第 179 页;霍普也引用过)中,有人认为,
霍布斯发明了“国家”,这一点值得称赞。 。 。作为一个抽象实体,与主权者(据说“拥有”它)和被统治者分开,被统治者通过他们之间的契约将他们的权利转让给他。 。 。 。霍布斯的主权比霍布斯的主权强大得多。 。自古代晚期以来的任何西方统治者。
空间不允许对霍布斯的理论进行完整的解释,但是,他的国家理论及其内在的致命缺陷可以在其他地方阅读。可以说,霍布斯独特地认为,由于人性造成的不安全感,国家机构应该对特定地理领土的强制和安全规定拥有垄断权。此外,霍布斯没有诉诸神权或传统,而是试图通过诉诸理性和社会契约来证明他的国家的正当性。
霍布斯写道,
(图片来源:Adobe Stoc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