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不断逃离:私人信贷、真实风险和金融监管的无限倒退

这不是贪婪的循环。这是自发的秩序,做着它一贯做的事情:找到绕过障碍物的路径。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

每一项主要的金融监管最终都会产生它试图阻止的市场。 1940 年《投资公司法》的初衷是足够明智的。四十年后,它的实际影响是资本荒: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者数量在法律上被限制为 100 名,从而阻碍了最需要资金的成长型企业的融资。国会通过建立另一个监管结构解决了这个问题——1980 年的《小企业投资激励法案》,该法案建立了商业发展公司。在此框架下,公开交易基金可以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督下向私营中型企业提供贷款。它起作用了; BDC 将资金输送给对于社区银行而言规模过大、对于公共债券市场而言规模过小的公司。

然后是 2008 年,又一轮监管,又一轮资本短缺,又出现了另一个市场解决方案。如今,这种解决办法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价值近 2 万亿美元的行业,监管机构将其称为“影子银行”——这句话蕴含着各种险恶的含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希望对其进行监督。国会正在考虑披露要求。在智囊团的某个地方,有人已经在起草框架,该框架将在二十年后产生下一个解决方法。

这不是贪婪的循环。这是自发的秩序,做着它一贯做的事情:找到绕过障碍物的路径。影子不是金融的产物。这是墙的形状。但今天生活在这种阴影下的一些东西确实很危险,要理解其中的差异,就需要诚实地对待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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