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安全部 - 将拨款法禁令和反缺陷法应用于虚假信息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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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美国政府问责局__法律产品

决定

问题:国土安全部 - 将拨款法禁令和反缺陷法应用于虚假信息管理委员会

文件:B-334308

日期:2026 年 5 月 14 日

摘要

2022 年《综合拨款法》F 部第 513 条(第 513 条)禁止国土安全部 (DHS) 使用资金“执行 2002 年国土安全法 (6 U.S.C. [§] 452) 第 872 条,除非得到国会明确授权。” 2002 年《国土安全法》第 872 条规定了部长“在 [DHS] 官员之间分配或重新分配职能”以及“在 [DHS] 内建立、合并、改变或终止组织单位”的权力。虚假信息治理委员会(董事会)是根据章程设立的,该章程经国土安全部部长签署后生效。国土安全部没有设立虚假信息管理委员会的法定权力。在国务卿签署宪章时,国土安全部有义务并支出资金来分配或重新分配国土安全部官员的职能。因此,国土安全部违反了​​第 513 条和《反缺陷法》。

这是对要求就国土安全部 (DHS) 在创建虚假信息治理委员会(委员会)时是否违反《2022 年综合拨款法》F 部第 513 节(第 513 节)以及《反缺陷法》的请求做出的回应。[1]出于下面讨论的原因,我们得出结论,国土安全部在 2022 财年有义务并花费资金来组建董事会时,违反了第 513 条,从而违反了《反缺陷法》。

我们做出决定时的做法是联系相关机构以获取他们对请求主题的法律意见。[2]因此,我们联系了国土安全部以获取该机构的法律意见。[3]我们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收到了 DHS 的回复。[4]

背景

讨论

章程

执行董事

反缺陷法案

结论

埃达·埃马努埃利·佩雷斯

总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