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定养老基金属于私人信托

该决定推翻了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先前的裁决,这些裁决维持了 PPADA 第 2(o) 条,并将公共机构的养老金计划归类为需要遵守国家采购程序的公共实体。

来源:商业日报 _经济

最高法院废除了一项将公共实体和国有企业赞助的养老金计划纳入严格的公共采购制度的法律,裁定工人的退休储蓄属于私人信托基金,而不是公共资金,尽管与国家雇主有联系。

在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中,法院认为处理政府工作人员资金的养老金计划不属于受采购法管辖的公共实体,该裁决预计将重塑全国退休福利部门的治理、投资运营和监督。

由首席大法官玛莎·库姆 (Martha Koome) 领导的分裂的五名法官裁定,与公共实体相关的养老基金不属于《公共采购和资产处置法》(PPADA) 管辖的公共资金。

该决定推翻了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先前的裁决,这些裁决维持了 PPADA 第 2(o) 条,并将公共机构的养老金计划归类为需要遵守国家采购程序的公共实体。

根据法院的说法,一旦缴款被汇入根据《退休福利法》作为不可撤销信托设立的退休计划,养老金储蓄就不再是公共基金。

“宪法第 227 条的颁布并未考虑由公共实体资助的养老基金成为旨在进行公共采购的实体,”多数人裁定。

法院宣布 PPADA 第 2(o) 条违宪,因为它将养老基金纳入公共采购系统。它还认为,养老金计划是私人信托,而不是履行公共职能的国家机构。

该裁决为退休福利计划协会带来了重大胜利,该协会认为采购规则增加了行政成本,减缓了投资决策并干扰了员工的储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