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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LT 之前的小额破产案件需要单独的框架:ICRA
这项建议是在近 78% 正在进行的公司破产解决程序 (CIRP) 案件超过规定的 270 天时间表之际提出的
来源:The Hindu Business Line _经济ICRA 还强调了针对中小微企业的预先打包破产程序的成功有限,并强调需要加强 NCLT 基础设施、增加仲裁庭成员以及更快地处理遗留案件,以提高追偿率并缩短解决时间。
评级机构 Icra 周三在小额破产案件提交国家公司法法庭 (NCLT) 之前提出了一个单独的框架,称这样的机制将减轻法庭的压力,并有助于加快大额破产案件的受理速度。
“Icra 认为,在向 NCLT 提交申请之前,有必要为小额案件建立一个单独的框架,以减轻法官的负担,从而加快大额案件的受理速度,”该机构在一份题为“绩效更新:破产与破产法”的报告中表示。
这一建议是在破产程序持续拖延的情况下提出的,截至 2026 年 3 月,近 78% 正在进行的公司破产解决程序 (CIRP) 案件已超过规定的 270 天限制。
该机构指出,虽然针对中小微企业推出的预先打包破产解决程序 (PPIRP) 旨在简化小型企业的解决程序,但其实施仍然有限,过去五年仅批准了 10 个计划。
报告称,继 2024 财年批准的决议计划数量创历史新高后,随后两年批准的决议计划数量有所下降。 2026 财年第四季度仅批准了 43 项决议计划,环比大幅下降 43%,同比大幅下降 39%。
评级机构表示,与 2025 财年相比,2026 财年国家公司法法庭受理的案件数量有所下降,因为债务人一直在破产程序启动之前积极寻求与贷方和解,预受理解决率高达 80% 以上。
发布于 2026 年 6 月 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