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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质疑宽带提供商对用户不当行为的责任
法律应尽可能将责任主要归咎于实际侵权者,而不是供应链中的财力雄厚的人。最高法院质疑宽带提供商对用户不当行为的责任的帖子首先出现在美国企业研究所 - AEI 上。
来源:美国进取研究所信息中介责任(公司何时应对用户误用其产品承担责任)一直是技术政策中长期存在的问题。两年前,最高法院驳回了一项指控 Twitter 通过允许 ISIS 在其平台上招募人员来协助和教唆恐怖主义的案件。本周,法院再次介入,审理了一起涉及宽带提供商考克斯通信 (Cox Communications) 未能终止涉嫌侵犯版权的账户的数十亿美元判决的案件的辩论。该案引发了有关版权可执行性、宽带提供商作为互联网门户的角色以及数字股权问题的重大问题。法官们似乎对用户滥用通知是否足以引发责任表示怀疑,尽管他们努力寻找平衡案件公平性的替代方案。
一个案例 听证会 在一个案例中该案起源于 2018 年,当时索尼和其他音乐公司以 Cox 订户侵犯 10,000 多件版权作品为由起诉 Cox,要求其承担分担责任和替代责任。 《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 为合理实施反盗版计划的宽带提供商提供了中介责任的安全港,但之前的一个案例发现,Cox 不符合安全港的资格,因为它很少采取终止屡犯者账户的最后一步。剥夺了这一法定抗辩权后,考克斯因每次违规行为而遭受了高达 15 万美元的法定损害赔偿,陪审团判决价值 10 亿美元。第四巡回法院部分维持原判,推翻了替代责任索赔,但维持了分担责任裁定,并发回重审进行新的损害赔偿审判。最高法院随后批准了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