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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联邦党人讨厌权利法案
《权利法案》将宪法从最高的、全面的国家权力转变为部分混合的政体,自由派反民族主义者至少有一个战斗的机会。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宪法已经获得批准并即将生效,摆在国家面前的下一个重大问题是联邦党人不情愿地同意在州代表大会上推荐的一系列修正案。他们会像麦迪逊和其他联邦党人所希望的那样,被悄悄地遗忘吗?反联邦党人,特别是弗吉尼亚州和纽约州的反联邦党人,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发生,而由弗吉尼亚州的帕特里克·亨利和乔治·梅森领导并由纽约州大会通函提议的第二次大会运动就是反联邦党的目标。该通函已获得弗吉尼亚州、北卡罗来纳州和罗德岛州的批准。第二次大会将重新讨论整个宪法问题,并允许进行限制性修正案和修改,这可能会严重削弱美国新政府猖獗的民族主义。出于同样的原因,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正是获胜的联邦党人必须不惜一切代价阻止的。
当然,联邦党人不希望任何修正案或提醒他们的承诺,南卡罗来纳州富有的联邦党种植园主、参议员拉尔夫·伊扎德(Ralph Izard)在国会第一届会议上表达了他们的观点,敦促他的同事们忘记他们的修正案,认真讨论金融问题。
众议院中勇敢的反联邦立场由南卡罗来纳州的埃达努斯·伯克 (Aedanus Burke) 和托马斯·塔克 (Thomas Tucker) 领导。伯克和塔克敦促纳入自由主义结构性修正案,例如禁止联邦直接税,但他们的努力是徒劳的。塔克还试图在第十修正案中将“明确”列入“授权”之前,从而极大地限制了国会的权力,但没有成功。最后,经过漫长而不情愿的拖延,众议院于 1789 年 8 月 24 日通过了 17 项限制性修正案。
这段话摘自默里·罗斯巴德 (Murray N. Rothbard) 的《自由之孕育》(Conceived in Liberty),第一卷。 5、新共和国:1784-17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