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权:受到攻击的原则

明显的政治观点被重新定义为犯罪,而本应拥有主权并掌握自己命运的法国民族,不应该被允许决定投票给谁。更糟糕的是,剥夺[海军]勒庞代表任何的权利

来源:盖茨斯通研究所最新分析与评论

在唐纳德·特朗普总统对委内瑞拉、伊朗和格陵兰岛等地的引人注目的恶作剧提出质疑之前,国家主权这个词很少在政治学课堂之外听到。

然而,现在它已成为有关国际法、未来世界秩序以及和平与稳定的必要性辩论的中心。这一概念不仅受到特朗普的攻击,还受到许多社会内部人士的攻击,包括一些西方民主国家。

但在我们审视这些威胁之前,让我们记住主权的含义。它意味着对所有人类事务拥有最终决定权的权力或权威,对于某些宗教而言,它是对整个宇宙的命运拥有最终决定权的力量或权威。在古代世界,也就是说在早期的美索不达米亚文明中,祭司国王形象代表着主权。

在古希腊城邦中,有投票权的公民(称为“demos”)区别于奴隶和少数民族,声称拥有主权。

在波斯和罗马帝国的鼎盛时期,君主是皇帝。在中世纪,这一职能被转移给基督教世界的教皇和伊斯兰教控制地区的哈里发。

随着宗教改革和教皇地位的下降,基督教世界陷入了不同形式的宗派战争,并持续了一百多年。

伊斯兰世界也分裂成苏丹国、酋长国、汗国和边缘无人治理的荒地,在那里,主权属于拥有足够武力和金钱来强加自己意志的人。

17 世纪,基督教世界的一些人发明了民族国家的概念,并将其编入《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条约中,根据该条约,主权属于控制特定领土(称为民族)的任何人,无论宗教、种族背景或语言如何。在这种结构中的人们是既定秩序的臣民而不是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