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171、AAIB 自己的矩阵和比例问题:为什么规则 12 应该成为灾难的默认规则

关于航空安全有一个简单的道理:调查机制是安全结果的一部分。不是因为“更大..

来源:MindFly

关于航空安全有一个简单的道理:调查机制是安全结果的一部分。并不是因为“更大的委员会”神奇地产生了更好的发现,而是因为所选择的机制决定了每次灾难性崩溃中最重要的三件事:

  • 深度(收集和分析了多少证据),
  • 可信度(公众是否认为该过程是合格且独立的),以及
  • 预防价值(最终报告是否成为真正的安全催化剂,还是程序中的指责叙述)。
  • 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成熟的系统以及国际民航组织的调查原则都按比例运作:事故的灾难性越大,调查就必须越正式、资源越充分。

    您强调了比一般国际民航组织理论更强大的东西:据报道,AAIB 自己的程序手册矩阵指出,涉及死亡的重大灾难性事故属于规则 12 轨道(正式调查/调查法庭架构)。这很重要,因为它破坏了通常的官僚逃生路线。如果当局自己的内部手册已经将灾难性致命事故归入第 12 条规则,那么要求公民提起诉讼以获得第 12 条规则就不是“政策分歧”——而是比例失衡,坦率地说,是治理的尴尬。

    1)矩阵点:“分类→机制”应该是自动的

    您共享的矩阵做了一些管理系统很少清楚地做的事情:它将发生类型与调查类型联系起来。本质上:

  • 重大灾难+死亡 → 正式调查/CoI/规则 12 层
  • 不太复杂或范围有限的事件 → 较低层的查询机制
  • 所以问题变得非常直接:

    如果AAIB自己的矩阵将灾难性致命事故分类为Rule-12,为什么Rule-12不是AI171的默认姿势?

    2)巴特那VT-EGD堪称教科书式国内先例:有限起步,再升级

    这不是脚注,而是实际的治理原则: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