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A 关于废除危险的优雅论据

EPA 废除奥巴马危险调查结果的论据简单、明确且有力。因此,他们有可能在最高法院(SCOTUS)获胜,这是做出最终决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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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CFACT

作者:大卫·沃吉克

EPA 废除奥巴马危险调查结果的论据简单、明确且有力。因此,他们有可能在最高法院(SCOTUS)获胜,这是做出最终决定的地方。

我正在处理冗长的 EPA 新闻稿,其中包含相当于论点的法律摘要摘要。

主要论点是合法的,并且直接针对 SCOTUS。该新闻稿甚至引用了之前的几项相关决定。这些决定的要点是,各机构无法在旧法规中找到突然赋予它们巨大的新监管权力的新含义。这种鲁莽行为被称为监管越权。

EPA 的论点是,大规模的越权行为正是危害发现所造成的,而且看起来确实如此。这不是任务蔓延,更像是任务爆炸。

所讨论的法规是《清洁空气法》第 202(a) 条,该法规允许 EPA 监管机动车辆的有害尾气排放。奥巴马的危险认定完全基于这一狭隘规则。

EPA 的表述如下:

“该机构的结论是,《CAA》第 202(a) 条并未为 EPA 提供法定权力,以按照以前使用的方式规定机动车辆和发动机排放标准,包括为了解决全球气候变化的目的,因此,该危害调查结果和由此产生的法规没有法律依据。EPA 坚信,奥巴马政府做出的 2009 年危害调查结果超出了该机构打击损害公众健康和福利的“空气污染”的权力,并且该政策决定这种规模会带来广泛的经济和政策后果,完全取决于国会,与我们的前任不同,特朗普环保局致力于完全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国会的意图来执行,而不是像其他人希望的那样。”

这正是最高法院通常处理的法定问题。

这是完整陈述的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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