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宪法”摧毁以色列

然而,由 162 条组成的“宪法”草案表明,如果巴勒斯坦人拥有自己的国家,它实际上与他们过去二十年所拥有的两个小国家没有什么不同:加沙地带的哈马斯政权和

来源:盖茨斯通研究所最新分析与评论

为了说服美国和国际社会其他国家相信巴勒斯坦人正在寻求建立一个“基于法治和人类尊严”的民主国家,巴勒斯坦权力机构领导层上周公布了巴勒斯坦临时“宪法”草案。

然而,这份由162条组成的“宪法”草案表明,如果巴勒斯坦人拥有自己的国家,那么它实际上与过去二十年来他们所拥有的两个小国家没有什么不同:加沙地带的哈马斯政权和约旦河西岸的巴勒斯坦权力机构(PA)。

两个巴勒斯坦政权都严重辜负了他们的人民,主要是剥夺了他们的国际援助、民主、机会、自由选举和言论自由。

值得注意的是,新“宪法”重复并重申了巴勒斯坦权力机构和哈马斯长期且熟悉的立场和政策,特别是针对以色列和犹太人的立场和政策。其中包括巴勒斯坦难民及其后代“返回”以色列境内以前的、大部分已不复存在的家园的权利;继续向巴勒斯坦恐怖分子支付津贴——这一计划也被称为“有偿杀人”,并永久否认犹太人在耶路撒冷的深远历史和宗教根源。

“宪法”第 12 条认可“回归权”——这意味着将数百万巴勒斯坦人涌入以色列,这样犹太人将成为自己国家的少数民族,以色列将不再作为犹太国家存在:

“巴勒斯坦国致力于实现祖国土地和人民以及海外侨民的团结,并致力于根据国际合法性决议实现独立、结束占领并确保难民返回的权利。”

第 3 条标题为“耶路撒冷、宗教性质、历史身份”,规定该城市是国家永恒的首都,宗教及其神圣性在那里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