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或原文请订阅后点击阅览
参议院与“混合政府”的丧失
今天很少有美国人意识到,在 1913 年第十七修正案通过之前,美国参议员都是由州立法机关任命的,而不是通过民众投票任命的。这一事态发展对美国政治产生了不幸的影响,进一步破坏了原来的联邦制治理安排。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最严肃的主张废除第十七修正案的文章发表于十多年前。当时,自由主义者和立宪主义者圈子对恢复州立法机构参议院的选举权表现出不大的兴趣。这场讨论从未成熟为持续的改革努力,最终也消失了。
原因并不难查明。第十七修正案的批评者令人信服地认为,直接选举使参议院国有化并削弱了联邦制。他们没有令人信服地表明,单靠废除就可以解决导致 1913 年修正案通过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立法僵局、长期空缺以及选举过程中的腐败。废除法案的反对者继续将这些失败作为决定性的反对意见,但他们基本上没有得到答复。
结果,争论变成了错误的选择。现状的捍卫者接受参议院作为第二众议院的职能——由全国政党、捐助者和媒体关注推动。废除的支持者主张回归立法选择,但没有充分解释如何避免早期制度的缺陷。这两种立场都没有提供能够恢复参议院原有宪法作用的结构性解决方案。
这种僵局解释了废除努力停滞不前的原因。反对第十七修正案的理由已经多次提出,但它并没有取代最初用来证明其合理性的论据。因此,任何认真的改革都必须超越废除,并解决参议院本身的制度设计。
参议院和混合政府
现代宪法分析已经承认了这种转变。国家宪法中心指出,修正案增加了众议院和参议院选区之间的相似性,并改变了两院制的原始功能。曾经对集权的结构性限制变成了同样政治压力的第二个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