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或原文请订阅后点击阅览
灯塔并不总是公共物品
这真的很有趣。它来自《简明经济学百科全书》的公共物品和外部性条目。这是泰勒·考恩的作品。还应该提到的是,诺贝尔奖获得者罗纳德·科斯在 1974 年的《法律与经济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关于这一点的文章。因此,这里引用了泰勒·考恩的文章:“灯塔是经济学家给出的公共物品不能由私人提供的最著名的例子之一。经济学家认为,如果私人灯塔所有者试图向船东收取灯塔服务费用,就会导致搭便车问题。然而,灯塔位于灯塔海岸附近。”十九世纪的英国灯塔所有者意识到他们不能向船东收取服务费用,而是将其服务出售给附近港口的所有者和商人,而这些港口商人却无法吸引船只到他们的港口。事实证明,经济学教师最常用的不能由私人提供的公共物品的例子根本不是一个好例子。考恩文章的版本。
来源:危险的经济学家这真的很有趣。它来自《简明经济学百科全书》的公共物品和外部性条目。这是泰勒·考恩的作品。它
还应该提到的是,诺贝尔奖获得者罗纳德·科斯写了一篇
有关此问题的文章发表在《法律与经济学杂志》上1974 年。这里引用了 Tyler Cowen 文章中的内容:“灯塔是经济学家给出的关于公众的最著名的例子之一不能私人提供的物品。经济学家认为,如果私人灯塔所有者试图向船东收取灯塔费用服务,就会产生搭便车问题。然而灯塔十九世纪英格兰的海岸是私人拥有的。灯塔船东意识到他们不能向船东收取费用服务。所以他们没有尝试。相反,他们将服务出售给附近港口的业主和商人。未付款的口岸商户灯塔主人开灯却难以吸引船到他们的港口。事实证明,一位经济学讲师的不能私用的公共物品最常用的例子提供的根本不是一个好例子。”单击此处获取 Cowen 文章的更新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