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批准欧盟破产程序共同规则

新的欧盟法律简化了破产程序,使投资者在考虑破产规则时更容易评估投资机会。

来源:欧洲联盟理事会新闻
  • 欧盟理事会
  • 新闻稿
  • 2026 年 3 月 30 日 10:34
  • 理事会批准欧盟破产程序共同规则

    今天,理事会为一项新的欧盟法律敲定了最后的印记,该法律协调了整个欧盟破产规则的关键方面。该法律将通过降低不同国家破产规则的复杂性,使欧盟商业环境对跨境投资者更具吸引力。

    新的欧盟范围规则将最大限度地提高债权人从破产公司中收回的价值,并将提高破产程序的效率。

    这是迈向更加高效和一体化的欧洲资本市场的重要一步,这对于欧盟的竞争力至关重要。

    欧盟破产程序共同规则包括以下措施:

  • 回避行动:质疑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进行的交易,从而保护破产财产免遭非法转移资产。
  • 追踪资产:允许当局应破产从业者的要求,搜索整个欧盟的银行账户登记册,以识别破产公司的资产。
  • 预打包程序:使陷入财务困难的公司的出售能够在正式程序开始之前进行谈判,并在正式程序开始后不久执行,同时保留对业务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的合同。
  • 董事职责:要求董事在发生财务困境的三个月内申请破产,帮助债权人最大限度地获得复苏,同时在替代措施平等保护债权人的情况下允许灵活性。
  • 债权人委员会:加强债权人个人对程序的参与。
  • 透明度:要求每个国家发布有关其破产法的明确情况说明书,该情况说明书将在欧盟电子司法门户网站上提供。
  • 后续步骤

    成员国将有两年零九个月的时间将该指令转化为国家法律。

    最后评论:2026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