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INA 允许票价、货运费上涨最多 30%

该行业的监管机构海事工业局 (MARINA) 表示,船费和船舶货运费已被允许上涨 30%。在 3 月 30 日的咨询中,MARINA 授权国内航运公司、船舶运营商、托运人、租船人和货主将其费用在其 [...] 中公布的费率基础上提高最多 30%

来源:《BusinessWorld》_经济

该行业的监管机构海事工业局 (MARINA) 表示,船费和船舶货运费已被允许上涨 30%。

在 3 月 30 日的公告中,MARINA 授权国内航运公司、船舶运营商、托运人、租船人和货主将其费用在其公共便利证书 (CPC) 或特许经营权中公布的费率基础上提高最多 30%,理由是全球燃料成本和国家能源紧急状态。

该命令由行政长官 Sonia B. Malaluan 签署,称涨价只能按照 MARINA 发布的每周要求的费率调整 (RRA) 的速度实施。

“航运运营商必须遵守 MARINA 每周发布的 RRA。RRA 应作为航运运营商因燃油价格波动而实施的任何费率调整的最高允许限额,”它说。

MARINA 表示,本月早些时候宣布的 30% 的费率调整上限还包括征收最高为基本票价 20% 的燃油附加费。

监管机构补充说,农产品、基本和关键商品的运输将继续受到优先考虑,并将继续受到 20% 的费率调整限制。

运营商还必须在实施任何上调费率之前至少三天通知码头和公众,并指出他们必须在一般或区域发行的报纸上发布通知,或在港口、船舶、公司场所、客运码头、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账户上张贴通知。

“如果全球燃油价格下降,运营商必须实施相应的费率下调。与上涨类似,这些调整必须发布或公布,并将在通知后三个日历日内生效,”MARINA 表示。

MARINA 表示将定期监控货运和客运费率,以防止过度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