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修订后的《金融工具交易法》(以下简称“该法”)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法律将改变要约收购制度和大规模所有权报告制度。根据现行法律,要约收购制度主要是当公司通过场外多方收购超过5%的股权时(5%规则),以及通过场外或非拍卖交易收购三分之一以上的股权(三分之一规则)。如果强制采用要约收购制度,则必须通过“公告”和“场外”方式进行收购。这是一个确保股东之间平等和公平的制度。修改后的法律改变了三分之一规则,并将门槛改为30%以上(30%规则)。此外,30%的规则也将适用于通过市场内交易(场内)收购股份,使要约收购成为强制性的。大持股报告制度是要求持股5%以上的股东进行披露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