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公平对待学生

新的持续注册条件为消费者保护方面的持续注册条件带来了熟悉的更新。 David Kernohan 有详细信息

来源:Wonkhe | 高等教育政策、人物与政治

如果你回想一下去年 2 月——当学生办公室就新条件 C5 进行咨询时——很明显,这种面向学生和消费者实践的新方法最终将从最初的注册转变为持续的注册。

评论员吉姆·狄金森 (Jim Dickinson) 指出:

这里提出的是在新的(正在注册的)提供者中为学生提供一组权利,以及为其他所有人提供另一组较弱的权利,所有这些都是以“公平”的名义,而此时提供者面临着不兑现对学生做出的一些承诺的压力

如果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这些(财务)压力在接下来的 14 个月里变得更加严重。因此,当持续条件 C6 出现(以及条件 C1 和 C3 随之消失)时,有一种感觉是,我们正在协商是否在马已经有一定距离的情况下关闭马厩门。

需要明确的是,这些提案是受欢迎的(并且是熟悉的)。 “公平对待学生”的总体要求既明确又可行——它以学生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本能地理解的方式编纂了消费者法的要求。研究表明,学生并不热衷于“消费者框架”,而是将“公平”和“诚实”视为对供应商的合理期望。

正如 OfS 所说:

学生应该相信提供者言出必行(“他们提供清晰、准确和诚实的信息来支持明智的决策”)并且言出必行(“他们提供承诺的体验,并按预期行事,在出现问题时解决问题。”)

这些原则全文

在对公平的全面承诺之下,提供商必须制定一系列以消费者保护法为基础的原则。简而言之,这些是:

  • 促进学生了解自己的消费者权利
  • 履行提供商对高等教育和辅助服务的承诺
  • 真诚行事
  • i) 图书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