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巡回法院表示,德克萨斯州可以要求学校展示 10 条戒律

对于寻求将宗教纳入公立学校的保守派来说,这一决定是一次胜利,并使这一问题更接近最高法院。

来源:K-12 D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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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周二以微弱优势裁定德克萨斯州一项要求在公立学校展示十诫的法律符合宪法,这标志着保守派州和在多个州支持此类立法的立法者取得了重大胜利。

9-8 多数决定维持德克萨斯州的 S.B.第 10 号法案与其他州的法律类似,要求公立小学和中学在每个教室的“显眼位置”展示宗教信条,并使用“耐用的海报或装框副本”,尺寸“至少 16 英寸宽、20 英寸高”。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通过起诉实施该法律的学区来挑战德克萨斯州法律,并在 9 月份的诉讼中表示,这些展示违反了第一修正案的建立和自由行使条款。

上诉法院法官在 4 月 21 日的一项裁决中表示,“S.B. 10 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历史上的宗教机构。它不会告诉教堂、犹太教堂或清真寺该相信什么、如何崇拜或雇用谁作为牧师、拉比或伊玛目。它不会惩罚任何拒绝十诫的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

寻求阻止这项法律的原告——他们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代表的不同信仰的家长——在法庭文件中表示,德克萨斯州的法律旨在“将新教信仰中的特定宗教信仰强加给公立学校的孩子”。

然而,周二的法官也不同意这一说法,称学生没有被教导遵守十诫,教师也没有向孩子们传教,也没有反驳不同意他们观点的学生。

“对于原告来说,仅仅让儿童接触宗教语言就足以使他们成为强制灌输的引擎,”上诉法院的多数派写道。 “我们不同意。”

学校宗教支持者的胜利

立法者也提出了类似的论点,以推动在学校课程中要求《圣经》或其中的段落的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