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 放宽 FEMA 规定中资持股不超过 10% 的公司的 FDI 规则

修订后的政策将重点转向实益所有权,同时保留对来自陆地边境国家实体的限制,标志着新冠疫情后外国直接投资规则的放宽

来源:The Hindu Business Line _经济

财政部允许持有最多 10% 中国或香港股权的海外公司通过自动途径在印度投资,放宽了之前的限制。

根据一份通知,财政部已通知决定允许中资持股不超过 10% 的海外公司通过 FEMA 的自动途径在印度投资。

3月,联邦内阁批准了工业和内部贸易促进部(DPIIT)2020年新闻说明(PN)3中的修正案。

根据修正案,在中国/香港持股不超过 10% 的外国公司将有资格在印度投资于自动途径允许外国直接投资的行业,但须遵守行业条件。

对来自陆地边境国家的实体仍然存在限制

但是,这些宽松的外国直接投资规则不适用于在中国、香港或与印度接壤的其他国家/地区注册的实体。

此前,股东来自这些陆地边境国家的外国公司即使只拥有一股股份,也必须寻求强制批准才能在印度投资任何行业。

现在,这些限制仅适用于受益所有人。

DPIIT 和 DEA 通知正式变更

内阁批准后,工业和国内贸易促进部 (DPIIT) 在 3 月份通过新闻说明 2(2026 年系列)通知了内阁。 DPIIT 通过新闻稿发布 FDI 通知。

根据经济事务部 (DEA) 的通知,“受益所有人”一词的含义应与 2002 年《防止洗钱法》(2003 年第 15 号)第 2 条第 (1) 款 (fa) 款赋予的含义相同,并应根据 2005 年《防止洗钱(记录维护)规则》规定的标准确定。

已通知 FEMA 规则修正案

明确多边基金和报告规范

中国在 FDI 中的份额仍然有限

发布于 2026 年 5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