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OfS 对法律范围内的言论自由的理解完全错误

OfS 在技术细节上输给了苏塞克斯,台词继续。 Jim Dickinson 看到了一种旨在提供一个答案的架构,以及一个发挥了作用的监管机构

来源:Wonkhe | 高等教育政策、人物与政治

有一组人希望我们购买一组产品,以回应苏塞克斯大学诉学生办公室一案的判决。

言论自由联盟 (FSU) 称这一裁决“实际上使《高等教育(言论自由)法案》失去了效力。”在《Spiked》节目中,弗雷迪·阿滕伯勒 (Freddie Attenborough) 的头条新闻指责高等法院奖励“凯瑟琳·斯托克 (Kathleen Stock) 的迫害者”。

Stock 本人在 UnHerd 上发表文章,标题为“本周苏塞克斯的判决忽略了现实”,阐述了她对该裁决的回应。

所推动的路线是一致的——OfS在程序技术细节上失败了,新框架涉及所有政策和实践,而不仅仅是宪章和法规等宪法文件,而且强力执法的理由仍然没有受到影响。

观察他们要求我们看的地方。他们希望我们关注范围狭窄的技术延伸,而不是关注其背后的更大损失,新架构无法解决这一问题,而且可能会变得更糟。

更大的损失是对言论自由采取“绝对主义”态度——本质上是法律范围内的任何言论都应该受到捍卫。法院驳回了它,但提出它的知识分子联盟却没有拒绝。

该联盟一直努力不让人们看到的是相称性——这是言论自由与大学对言论目标承担的平行义务相结合的法律枢纽。他们首选的框架是大学本身就是问题所在,监管机构的存在是为了阻止问题的发生。任何看似平衡的事情都被视为觉醒的行政阶层制造理由以避免强力执法。

要了解“绝对主义”的含义以及它为何出错,我们必须拆开案件所涉及的关键词——法律范围内的言论自由——并发现它被要求同时做两项截然不同的工作。

许可和限制

在判决中,Lieven 法官指出该案提出了一个紧迫的问题:

绝对主义立场

圆形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