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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公司赢得布拉干财产税案
税务上诉法院发布了一项最终决议,保护马尼拉大都会的水务公司免受布拉干州税单的影响,裁定诺萨加赖市无权向这两家公司征收房地产税。该决议实际上下令取消马尼拉水务公司 3.5711 亿比索的房地产税评估 [...]
来源:《BusinessWorld》_经济税务上诉法院发布了一项最终决议,保护马尼拉大都会的水务公司免受布拉干州税单的影响,裁定诺萨加赖市无权向这两家公司征收房地产税。
该决议实际上下令取消对 Manila Water Co, Inc. 和 Maynilad Water Services, Inc. 征收的 3.5711 亿比索不动产税。
在 4 月 30 日颁布的一项裁决中,税务法院全体开庭,确认供水特许公司不承担 1998 年至 2005 年期间的评估责任。
该裁决由副法官 Marian Ivy F. Reyes-Fajardo 撰写,驳回了 Angat 大坝所在地 Norzagaray 征收此类税款的法定权力。
法院指出,根据《地方政府法》第 232 条和第 235 条,只有马尼拉大都会地区内的省、市或市有权对公用事业征收此类税。 —埃里卡·梅·P·西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