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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尼日利亚税收改革中出现的新税收术语,简单解释
尼日利亚的新税法在围绕商业、合规性和政府收入的对话中引入了一些技术术语。虽然许多人阅读了更多 12 尼日利亚税收改革中出现的新税收条款,但简单解释了
来源:Businessday NG _经济尼日利亚的新税法在围绕商业、合规性和政府收入的对话中引入了一些技术术语。
虽然其中许多概念以前仅限于税务专业人士,但它们与公司、投资者、数字企业甚至员工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以下是 2025 年尼日利亚税法中出现的 12 个税收术语及其简单语言的含义:
开发税 (4%)开发税是一种新的单一税,将多项旧公司税合并为一笔付款。中型和大型公司现在将对其应评税利润统一缴纳百分之四的税,而不是单独缴纳教育税、警察税、信息技术税和科学税。
2025 年尼日利亚税法第 59 条规定,该征税适用于所有根据所得税和石油运营章节应纳税的公司,小公司和非居民公司除外。
收入由尼日利亚税务局收取,并分配给多个政府基金。高等教育信托基金获得 50%,尼日利亚教育贷款基金获得 15%,部分资金还用于技术、网络安全、国防和创新相关基金。
吸引力 (FoA)旨在阻止外国公司通过将部分销售转移到国外来逃避尼日利亚税收的规则。
根据吸引力原则,如果外国公司已在尼日利亚开展业务(例如分公司或工厂),政府也可能对其直接从国外向尼日利亚客户进行的类似销售征税。
例如,如果一家外国公司在尼日利亚设有办事处,但通过另一个离岸办事处处理一些尼日利亚交易,则这些销售仍可能在尼日利亚纳税。
这一原则体现在法律如何对待非居民收入中。该法第 4(1) 条规定,从尼日利亚赚取的利润应纳税。
经济发展激励 (EDI) 最低有效税率 (ETR)推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