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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强制规定食用油的标准包装尺寸,以帮助消费者比较价格
修订后的 SoP 规定了主要食用油的九种标准包装尺寸 - 200 毫升/克、500 毫升/克、1 升/公斤、2 升/公斤、3 升/公斤、4 升/公斤、5 升/公斤、15 升/公斤和 20 升/公斤
来源:The Hindu Business Line _经济消费者事务部在法定计量框架下规定了食用油的标准包装尺寸,此举旨在帮助消费者比较不同品牌的价格并做出明智的购买决定。
一份官方声明称,该部门已修订了确定食用油脂净含量和标准包装尺寸的标准操作程序 (SoP),给予制造商、包装商和进口商三个月的过渡期以遵守新规范。
修订后的标准操作规程规定了九种标准包装尺寸 - 200 毫升/克、500 毫升/克、1 升/公斤、2 升/公斤、3 升/公斤、4 升/公斤、5 升/公斤、15 升/公斤和 20 升/公斤 - 适用于主要食用油,包括棕榈油、大豆油、向日葵油、芥末油、花生油、芝麻油、米糠油、棉籽油和玉米油,以及调和食用油。
这一决定是在与代表全国近 90% 食用油行业的主要食用油行业协会进行广泛协商后作出的。
根据新规范,如果食用油的数量以体积表示,包装上还必须根据《2011 年法定计量(包装商品)规则》明确注明当量重量。
该规定适用于国产和进口食用油。
200 毫升或 200 克以下的包装和次要食用油已不受标准包装尺寸要求的限制,以确保持续提供价格实惠的小包装。
该部门表示,希望在截止日期之前采用标准包装尺寸的企业可以立即这样做。
印度植物油生产商协会 (IVPA) 主席 Sudhakar Desai 对此举表示欢迎,并表示:“此举将恢复零售货架的结构合理性并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虽然非标准化是为了给行业带来自由,但三年多来,这种做法扭曲了市场,导致此类包装的扩散,在市场上造成广泛的混乱,”他补充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