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A 在法定计量框架下规定了食用油的标准包装尺寸

DoCA 周六宣布修订了确定食用油脂净含量和标准包装尺寸的 SoP

来源:The Hindu Business Line _经济

消费者事务部在法定计量框架下规定了食用油的标准包装尺寸,此举旨在帮助消费者比较不同品牌的价格,以做出明智的购买决定。

DoCA 周六表示,它已经修订了确定食用油脂净含量和标准包装尺寸的标准操作程序 (SoP)。它补充说,制造商、包装商和进口商有三个月的过渡期来遵守新规范。

“该决定是在与代表该国食用油行业近 90% 的主要食用油行业协会进行广泛磋商后做出的。该举措旨在解决市场上不同包装尺寸日益增多的问题,这往往使消费者难以比较价格并做出明智的购买决定,”一份官方声明补充道。

修订后的标准操作规程规定了九种标准包装尺寸 - 200 毫升/克、500 毫升/克、1 升/公斤、2 升/公斤、3 升/公斤、4 升/公斤、5 升/公斤、15 升/公斤和 20 升/公斤 - 适用于主要食用油,包括棕榈油、大豆油、向日葵油、芥末油、花生油、芝麻油、米糠油、棉籽油和玉米油,以及调和食用油。

新规定确保制造商同时声明体积和当量重量,以提高透明度,并且适用于国产和进口食用油

根据新规范,如果食用油的数量以体积表示,包装上还必须根据《2011 年法定计量(包装商品)规则》明确注明当量重量。

200 毫升或 200 克以下的包装和次要食用油已不受标准包装尺寸要求的限制,以确保持续提供价格实惠的小包装。

该部门表示,希望在截止日期之前采用标准包装尺寸的企业可以立即这样做。

发布于 2026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