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从美国-印度尼西亚互惠贸易协定中得到什么?

雅加达在协议中做出了许多让步,但华盛顿方面几乎没有互惠的证据。

来源:《外交家》_经济

今年二月,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和印度尼西亚总统普拉博沃·苏比安托签署了一项互惠贸易协议,该协议的大纲是在两国领导人去年的通话中达成的。基本上,在美国威胁要对印度尼西亚征收 32% 的关税后,谈判代表通过同意购买更多美国产品,特别是能源和农产品,将关税降至 19%。

在时机极其糟糕的情况下,协议签署后不久,美国最高法院就裁定特朗普以这种方式使用关税违宪。这意味着用作谈判协议杠杆的 32% 关税威胁不再有效。这是否意味着协议中商定的 19% 关税仍然适用?很难说。

我们可以说的是,无论最终是否可执行,该协议似乎都是片面的,印尼做出了许多让步,而美国却几乎没有证据表明其做出了互惠。 “印度尼西亚应”一词在这份 45 页的文件中出现了 200 多次。 “美国应当”一词出现了 9 次。

根据协议条款,印尼应做的众多事情包括促进对美国 100 亿美元的直接投资,以及进口价值高达 330 亿美元的美国商品和服务,其中主要是能源、航空和农产品。印度尼西亚应取消大多数美国商品的关税壁垒,免除当地含量要求,并接受美国认证和标准。

作为回报,美国应免除某些印度尼西亚商品的关税,特别是纺织品。但其中大部分措辞含糊。美国只是同意“一定数量的从印度尼西亚进口的服装和纺织品可以以零关税进入美国”。对于发展关键矿产供应链也有类似的模糊提及。几乎没有提供有关其如何运作的具体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