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车辆:理事会为制造商采取有针对性的灵活性,以遵守二氧化碳目标

委员会正式通过了重型车辆二氧化碳排放标准的针对性修正案,为制造商提供了暂时的灵活性。

来源:欧洲联盟理事会新闻

今天,消委会正式通过重型汽车二氧化碳排放标准有针对性的修订。新规则为制造商提供了临时灵活性,以遵守 2030 年二氧化碳减排目标。该修正案并未改变长期减排目标。

该修正案认识到该行业目前面临的结构性挑战,特别是高速公路沿线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部署缓慢。它支持在不改变欧盟雄心勃勃的长期气候目标的情况下,向零排放流动性平稳过渡。

修订后的排放信用计算

现行欧盟法律首次为新型重型车辆(包括卡车、公共汽车和客车)设定了二氧化碳减排目标(设定为从 2025 年起减少 15%,从 2030 年起减少 43%,到 2040 年增加到 90%)。为了证明合规性,如果重型汽车制造商的车队表现优于定义的“减排轨迹”(连接五年期间目标的线性轨迹),则重型汽车制造商可以获得排放信用额。

2025 年至 2029 年间,如果制造商的排放量低于其特定的年度二氧化碳排放目标(而不是更严格的线性减排轨迹),则现在可以累积积分。这种临时性和有针对性的灵活性将使他们能够在 2030 年之前的几年中产生更多的排放信用额,从而促进他们从 2030 年起的合规性。这种灵活性旨在激励零排放重型车辆的早期部署。

更新后的信用计算机制特别适用于重型卡车(超过 16 吨)和某些巴士类别(超过 7.5 吨)。它不适用于城市公交车,因为零排放公交车的部署已经很先进,并且对长途高速公路基础设施的依赖较少。

Maria Panayiotoou,塞浦路斯共和国农业、农村发展和环境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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