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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公民权就是民族自杀
如果 1907 年《侨民法》的常识性条款,甚至是更为温和的 1940 年《国籍法》在今天生效,我们就不会看到仍然持有我们公民身份的卡特尔和恐怖分子领导人、拥有公民身份的积极叛徒的闹剧,
来源:盖茨斯通研究所最新分析与评论去年,特朗普政府将墨西哥哈利斯科新一代贩毒集团 (CJNG) 指定为恐怖组织,允许军方对其及其领导层进行打击,但跨境的大规模贩毒集团非常了解我们制度的弱点。
这就是为什么它的新领导人拥有美国公民身份。
执法部门、情报机构和军队将不得不跨越各种法律障碍来监视、瞄准或干掉胡安·卡洛斯·瓦伦西亚·冈萨雷斯 (Juan Carlos Valencia Gonzalez),他的人头被悬赏 500 万美元,但由于他出生在加利福尼亚州,所以他得到了世界上最好的保护。
新卡特尔头目的墨西哥贩毒父母在美国生了一个孩子。那个孩子成为了墨西哥公民,经营着一个墨西哥贩毒集团,该集团被政府指定为与美国交战,但我们不能简单地取消他的公民身份。
在不取消其公民身份的情况下针对贩毒集团老大,将会引起民主党和共和党塔克·卡尔森派的哀嚎,他们仍然抱怨美国除掉了基地组织也门行动的头目安瓦尔·奥拉基(Anwar Al-Awlaki),他是美国的死敌,当他的父亲(一名研究生)获得富布赖特奖学金在新墨西哥州时,他恰好出生在这里。
一个世纪前的美国人可能会感到困惑,因为碰巧在这个国家出生的外国敌方领导人在某种程度上不会在战斗中被杀,或者他们的公民身份无法快速、轻易地被取消。当时,我们的大多数现代问题都是不可想象的,因为犯下叛国罪、与任何外国政府结盟,包括参军或在选举中投票、与外国人结婚或只是返回自己的祖国都意味着剥夺国籍。 (就像逃避兵役或从军队逃兵一样。)
确实,就连第十四修正案也强调“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影响”。
这不仅是荒谬的,而且是荒谬的。这是民族自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