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物交换、交换媒介和美国殖民地

尽管有制图主义者的主张,但美国早期的货币史讲述的故事与错误地声称国家发行的法定货币支撑殖民地经济的故事截然不同。事实上,许多历史证据都说明了门格尔的货币理论。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

在准备 2026 年奥地利经济学研究会议时,我在会上发表了一篇即将发表的题为“美国:宪章主义最糟糕的噩梦”的论文,我一直在阅读美国著名货币历史学家的一些著作。其中一部著作是柯蒂斯·P·内特尔斯 (Curtis P. Nettels) 的《1720 年之前美洲殖民地的货币供应》(The Money Supply of the American Colonies before 1720 (1934)),该书提供了一些关键信息和见解,尤其是与门格尔的货币理论相结合时。本文通过呈现和分析一些选定的引文来探讨其中的一些见解。

对门格尔货币理论的提醒

简单回顾一下,门格尔的货币理论认为,由于易货经济的固有局限性,具有稀缺性、可分割性、可携带性、耐用性、可识别性、可替代性、高单位重量等特性的有价值的商品开始被用于间接交换,而不仅仅是直接交换。没有这些特征的商品也可以用于间接交换,但它们不太可能成为普遍接受的交换媒介。

直接交换是自愿和互利的行为,个人在贸易行为中放弃他们想要的更少的东西,从另一个自愿的行为者那里得到他们想要的更多的东西(没有强迫或欺诈)。自由交换取决于参与者之间的主观评价和价值分歧——每个人都更看重对方拥有的东西,而不是交换中放弃的东西。虽然这是互惠互利的,但它本质上是有限的,因为贸易的每一方都必须想要对方拥有的东西比放弃的东西更多,并且拥有对方想要的商品或服务比他拥有的东西更多。此外,他们必须互相了解。在直接交换下,只能进行一定的交换,增长本身就有限,不可能有经济计算。

关于货币理论和历史经验证据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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