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日经济制裁:评估

北京做出战略转变。

来源:《外交家》_经济

2026年2月24日,中国将20家日本企业列入实体清单。此举标志着中国态度的重大转变:北京方面此前曾试图故意让日本的安全地位保持模糊,但现在已明确将日本列为安全关注国,并公开指出了其视为威胁的具体企业。通过在世贸组织框架承认的国家安全例外情况下制定该措施,中国使日本更难以确定明显违反贸易规则的情况。

到目前为止,中国一直奉行不同的战略。它没有公开将日本列为安全对手,而是进行“经济胁迫”——出于政治、非商业原因对特定国家进行歧视和施压,违反了世贸组织的最惠国原则。从矛盾的角度来看,中国愿意违反贸易规则,却避免了其安全态势的恶化。最近对“新军国主义”一词的使用表明,中国可能正在重新定义日本,不仅将其视为经济伙伴,而且将其视为值得积极警惕的安全威胁。

国际贸易法的基本前提是经济与安全的分离。最惠国原则要求平等对待所有贸易伙伴,同时允许对特定国家采取歧视性措施,作为存在真正安全问题的例外。世贸组织的安全例外并非无限制,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则被认为允许更广泛的自我解释范围。

从贸易法的角度来看,中国的做法似乎正在将其重心从非法性相对透明的“经济胁迫”转向“域外适用”措施,其中安全例外论点更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