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肖 |为什么美国需要与生俱来的公民权

在他最新的专栏中,朗肖为第十四修正案辩护,将其视为美国身份的宣言。为什么美国需要出生公民权首先出现在《斯坦福日报》上。

来源:斯坦福大学日报

我母亲八岁时从英国来到这个国家。我父亲两岁时来自牙买加。他们的父母把他们带到这里,除了相信美国会让他们的孩子有所成就之外,一无所有。确实如此。我在南佛罗里达州一个以移民为主的社区长大,周围的家庭从四面八方都做出了同样的赌注。我们所有的故事都是以同样的方式开始的:有人漂洋过海,一个孩子在美国的土地上出生,这个孩子属于美国。

特朗普总统上任第一天就签署了一项行政命令,如果母亲无证或持有临时签证,则拒绝给予在美国出生的儿童出生公民权。尽管法院立即阻止了该案,但该案最终以特朗普诉芭芭拉案的形式提交至最高法院。特朗普亲自参加了口头辩论,这是历史上第一位这样做的在任总统,然后中途离开,并在真相社交网站上发帖称:“我们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愚蠢到允许‘与生俱来’公民身份的国家!”

他对这个事实的看法是正确的。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并没有这样做。他对这个形容词的理解是错误的。

纽约港有一座雕像,面朝外,面向大海,面向抵达。她不会问你从哪里来。旧金山有一座桥,桥上的橙色塔楼每天早上消失在雾气中,下午又重新出现,桥下的城市是中国移民的孩子们建造的。国家档案馆中有一份文件,以一个激进的主张开头:那些受国家法律管辖的人应该在国家中享有平等的地位。签署该协议的人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受到英国政府的征税,并要求相应的独立治理。大多数国家都是建立在一个部落、一种语言或一块领土上,并且拥有足够长的时间以使所有权主张合法化。美国的建立原则是,决定归属的是地点,而不是血统。与生俱来的公民权就是该原则在法律中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