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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重新分类是向大杂草的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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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曼哈顿政策研究所信息周四,代理司法部长 Todd Blanche 签署了一项命令,将国家许可的医用大麻从《管制物质法》(CSA) 的附表 I 移至附表 III。这使其与氯胺酮和泰诺与可待因属于同一类别。根据 CSA,附表 I 保留用于不被接受的医疗用途和高度滥用可能性的药物,例如海洛因和摇头丸,而附表 III 药物被认为具有合法的医疗用途和低至中度的依赖风险。
白宫将这一举措定义为扩大研究范围和改善患者护理。它实际上带来的是获得许可的大麻的税收意外之财,联邦政府对出错的公共卫生实验的祝福,以及与唐纳德·特朗普声称代表的选民的决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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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h Appelis 是曼哈顿研究所的政策分析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