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巡回法院表示,无薪 ADA 假期对于导盲犬训练来说是合理的

上诉法院裁定,教师无法举出任何获得带薪病假的非残疾员工的例子,“即使员工提出的缺勤不符合享受带薪病假的资格”。

来源:K-12 D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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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简介:

  • 美国第六巡回上诉法院周三裁定,俄亥俄州的一个学区为一名听力和视力障碍的艺术老师提供无薪休假而不是带薪病假来接受导盲犬训练(Tumbleson 诉拉科塔当地学区),这一决定并不违反联邦法律。
  • 第六巡回法院发现没有违反《美国残疾人法》,并确定教师无法举出任何获得带薪病假的非残疾员工的例子,“即使员工提出的缺勤不符合带薪病假的条件”。此外,它还表示,无薪休假是一种合适的合理安排,即使这不是她喜欢的。
  • 法院还驳回了该老师的主张,即《家庭和医疗休假法》要求学区允许她用累积的带薪病假代替无薪 FMLA 假期。
  • 潜水洞察力:

    根据法庭文件,这名老师患有一种罕见的、无法治愈的遗传病——亚瑟综合症,会导致听力和视力进行性丧失。她需要一只导盲犬,最终为她匹配了一只狗,并要求她参加为期三周的训练课程。

    由于她的培训与“医学相关”,老师要求使用 13 个带薪病假。人力资源部执行董事批准了这一休假,但表示,由于带薪病假只能用于“个人疾病、受伤或接触传染病”,因此她需要混合使用带薪病假和无薪休假作为 ADA 住宿。

    这位老师后来提起诉讼,称学区因她的残疾而歧视她,不允许她休带薪病假,也没有照顾到她的残疾。但法院表示,她对前一项指控没有可比性,无薪休假虽然不是老师首选的住宿方式,但却是学区有权选择的可接受的替代住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