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15%的122条款关税重试也将导致最高法院败诉

第 122 条关税理念存在巨大缺陷。

来源:MishTalk

第 122 条关税理念存在巨大缺陷。

上诉法院已宣布特朗普目前征收的第 122 条关税无效。

两期新刊

  • 国际收支(下面详细讨论)
  • 不寻常且非凡的威胁(显然不存在)
  • 第 122 条的法定要求是“巨额且严重的国际收支赤字”。

    它们不存在。贸易逆差不是一回事。

    提及国际收支平衡的法院案例

    请考虑案例 2025-1812 特朗普 vs 亚利桑那州、科罗拉多州、伊利诺伊州、明尼苏达州、内华达州等。重点是我的

    原告试图捍卫 CIT 的实际推理——“监管……进口”仅授权部分关税——同样失败。原告依据的是 1974 年贸易法第 122 条,但该法规不能被解读为缩小总统的 IEEPA 权力。这些法规“和谐共存”。农业部.农村发展农村的房子。服务。 v. Kirtz, 601 U.S. 42, 63 (2024)。第 122 条授权采取措施解决非紧急国际收支问题。IEEPA 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补充性的权力来解决国际收支问题和其他构成紧急情况的问题。国会通常会规定重叠的权力,特别是在这种情况下,鉴于国会在第 122 条之后颁布了 IEEPA,国会意图使这两项法规相互支持,这一点尤其明显。

    [杀手短语]

    它在这里也没有任何明显的应用,总统在宣布紧急状态时指出的担忧源于贸易赤字,而贸易赤字在概念上与国际收支赤字不同。例如,参见《S. Rep. No. 93-1298》,第 89 页(1974 年)(参议院关于第 122 条的报告,承认“巨额支付顺差”同时出现“巨额贸易赤字”的可能性)。

    [杀手短语 II]

    DOJ 已承认第 122 条无效

    国际收支赤字

    与此同时,回到逻辑世界......

    戈萨奇谈特朗普的胡言乱语

    第 122 条实施后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