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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工智能领域,更大的公司意味着更快的进步
大公司并没有放慢人工智能的发展速度;天真的监管政策确实如此。《人工智能,更大的公司意味着更快的进步》一文首先出现在美国企业研究所 - AEI 上。
来源:美国进取研究所信息现在,一个熟悉的警告影响了有关人工智能的讨论:少数占主导地位的公司将控制技术,扼杀创新,并需要积极的反垄断干预。这是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而且大部分都是错误的。
大公司自然意味着创新较少的观点已成为反垄断界的传统观点。欧洲监管机构对此表示欢迎,阻止合并并攻击美国科技公司。拜登政府遵循了这条道路,将规模本身视为一种威胁,并希望政府主导人工智能。相比之下,特朗普政府则表达了一种更加基于证据的观点——一种基于经济逻辑和实证研究的观点。
反对大公司创新的知识分子案例并不新鲜。它至少可以追溯到肯尼思·阿罗 (Kenneth Arrow) 1960 年代的论文,该论文认为垄断者不太可能进行创新,因为他们在颠覆自己的产品时会损失惨重。后来的作者补充了对令人窒息的官僚主义、群体思维和过度关注现有客户的担忧。所有这些理论都基于一个古老的观念——结构-行为-绩效范式——它假设企业的数量决定市场的行为。
但该框架将因果关系倒退了。正如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几十年前所解释的那样,企业创新正是为了重塑市场。创新不是市场结构的结果——而是创造了市场结构。亚马逊进入市场并不是为了像其他公司一样;而是为了与其他公司一样。它进入是因为高利润预示着机会。在人工智能等充满活力的行业中,今天的市场是昨天创新的副产品,也是明天创新的起点。
“大意味着少创新”的观点还存在更深层次的不一致。统计公司假设它们是同类的。但创新是企业使自己与众不同的过程。同时将企业视为可互换的衡量标准,然后将其视为有意义的差异化,这是不连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