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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强制知识产权垄断的损害
政府有关专利的政策基于这样一种信念:没有垄断特权,任何人都不会发明任何东西。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质疑这种信念和由此产生的政策。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我们误以为专利对社会有益的错误观念之一是因为我们极大地高估了特定个人或公司做出发现的重要性,而没有意识到市场过程(通过价格、利润动机和经济竞争等各种机制)如何在创新中发挥关键作用。
竞争公司,因为它们已经在业务上相互竞争,所以包含的信息必须相对相似。如果一个竞争对手掌握的信息能够带来更高的生产力和盈利能力,它就会迫使一些竞争对手破产,并且还会激励竞争对手复制优越的信息,从而导致所有竞争对手都或多或少地包含相同的信息,并不可避免地提出进一步的改进和创新。哪个头脑能够偶然发现一项新的创新,更多地与机会和环境有关。
专利有时会将竞争对手(最终是合作者,因为他们在竞争中不断相互学习)变成激烈的竞争对手。他们相信许多人,或者更好地说,通过市场过程和全球分工参与的整个社会秩序。他们通过阻止其想法基于专利想法的竞争对手的进一步创新来减缓市场进程,因为他们现在必须向专利持有者支付大笔费用。专利消除了专利持有者的竞争压力,从而使他们变得更加懒惰,同时他们的时间和金钱投入到起诉专利侵权者的非生产性和破坏性的业务中,从而阻碍了技术进步。由于专利制度是由一个具有强制力、不受竞争影响的垄断性政府组织监管的,因此它必然会变得更加低效和混乱,而且很容易被关系较好的人操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