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ere should this case be tried (this time it's Burkina Faso)?
布基纳法索对于目前在民事法庭审理的案件是否真的应该在军事法庭审理存在争议。详细信息请参见此处。不太确定我们是否明白,但这就是争论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你正在处理由军人犯下的普通法罪行。”其次,辩护律师指出,事件发生在士兵正常执勤期间。 “他们在瓦加杜古皇宫酒店执行安全任务,”他坚称。鉴于上述要素,出现的法律问题是法律是否将此类案件的管辖权保留给其他法院。为此,Minoungou先生援引了军事司法法典的法律,特别是第34条,其中规定,军事法院对军事人员实施的犯罪行为拥有管辖权。 “此案属于军事法院管辖,”他总结道。他指出,1994年,根据军事司法法第41条,宪兵队成员不受军事法院管辖。此后,特
根据《UCMJ》,美国军人可以在军事法庭上受到起诉,即使州法院已经对他进行了审判(美国宪法不存在双重危险条款)——两个不同的主权国家。即使军人在州民事审判中受到审判并被无罪释放,该规则也允许上军事法庭。亨尼斯(CAAF)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曾三次在民事法庭受审并被判无罪释放。多年后,DNA 技术的进步导致了军事法庭的定罪,他正在等待死刑判决。如果罪行在联邦地区法院处理,那么双重危险适用于(仅)在联邦法院处理的罪行——军事法庭和联邦地区法院是同一主权法院。在联邦法院和军事法庭提出起诉的案例中,军事法庭的指控并未在联邦法院起诉,即使这些指控是出于相同的一般行为。然而,美国诉赖斯案,80 M.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