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包含《1995 年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所定义的前瞻性陈述,包括但不限于我们的未来目标和增长战略、合同总价值、临床试验的时间和结果、开发阶段计划和监管部门批准、我们平台和技术的预期结果、未来交付成果的时间、向新的全球市场的扩张,以及任何其他包含“将”、“相信”、“预期”、“预计”、“打算”、“计划”、“目标”、“预测”、“估计”和类似表述的陈述。这些前瞻性陈述基于我们目前对未来事件的意图、信念和期望。我们无法保证任何前瞻性陈述都是准确的。投资者应意识到,如果基本假设被证明不准确或未知风险或不确定性成为现实,实际结果可能与我们的预期存在重大差异。因此,投资者应注意不要过分依赖任何前瞻性陈述。任何前瞻性声明仅代表发布之日的观点,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我们不承诺更新任何前瞻性声明以反映新信息。有许多重要因素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结果与此类前瞻性声明所表明的结果大不相同。投资者在评估我们的前瞻性声明时,应考虑此警告性用语以及我们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定期报告中“风险因素”和“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标题下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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