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经济损失:基本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用、工作损失、其他费用以及在发生死亡时按本条款规定的死亡抚恤金。除该死亡抚恤金外,基本经济损失不包括因死亡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每名符合条件的受伤人员因任何单一事故造成的基本经济损失不得超过 75,000 美元,其中最后 25,000 美元为可选的基本经济损失保险,在第一个 50,000 美元的基本经济损失用尽后支付,符合条件的受伤人员或其法定代表人可指定适用于以下四个选项之一:(a) 基本经济损失;(b) 工作收入损失;(c) 精神病、物理或职业治疗和康复;或 (d) 选项 (a) 和 (b) 的组合。本条款项下的任何死亡抚恤金应为上述金额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