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主管、主任、首席研究员、经理和主管负责其所在领域的合规性。他们应与 BSO、EHS、UM OHS 及其员工合作。委托给主管人员的活动包括:• 确保其所在领域内有接触血源性病原体风险的员工接受血源性病原体的初始培训和年度再培训(包括特定地点的培训),如本文件“信息和培训”部分所述。• 评估与员工工作分类相关的血源性病原体风险。必须在雇用新员工或员工更换工作时进行此操作。此评估必须包括:o 检查员工的职位分类以及他/她将执行的任务和程序,以确定是否存在接触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 (OPIM) 的合理预期风险o 确定新的职位分类和/或可能使员工接触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的任务和程序o 将所有更改告知 EHS,以便更新记录• 确保遵循本文件“合规方法”部分概述的适当的暴露控制程序• 确保为所有面临接触血源性病原体风险的员工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并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确保为任何在职业中接触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的员工提供本文件“暴露后评估和跟进”部分概述的暴露后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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