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市场和行为变化正在改变澳大利亚消费者购买、管理、共享和销售电力的方式。这些变化提出了有关能源市场消费者保护框架的重要问题,包括应适用于新能源产品和服务消费者的保护措施,以及应继续适用于传统能源销售的消费者保护措施。本报告的目的是从当前安排的具体细节中抽身,重点关注能源行业消费者保护框架的基本原理问题。它不仅借鉴了一般原则,还借鉴了其他行业和司法管辖区的比较见解和经验。为什么我们要制定特定行业的消费者保护法规?目前,能源产品的消费者保护主要存在于三个主要监管框架下:澳大利亚消费者法 (ACL)、国家能源客户框架 (NECF) 和自愿监管举措。州和领地层面的公平交易立法也提供了额外的保护。每个框架在以下方面都有所不同:适用范围、对消费者的保护、时效程度以及执法和补救机制。能源行业特定的消费者保护通常基于以下前提: • 能源被视为“健康、安全和福祉”所必需的; • 需要保护特定消费者群体,例如弱势群体或面临经济困难的消费者,以及在市场不断发展和不熟悉的情况下保护所有消费者;以及 • 需要平衡某些市场特征,例如供应商维护声誉的动力较弱,或供应商和消费者之间的权力严重不平衡,使供应商能够利用信息不对称和消费者的行为偏见。 面临额外消费者保护义务的供应商通常必须承担额外成本,这些成本通常会反映在消费者价格中。此外,此类义务可能会影响进入和创新的激励。因此,选择谁应该承担额外的消费者保护义务非常重要,并且取决于特定市场和行业环境的特征。相关因素包括: • 产品/服务的功能属性以及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它们是否可以履行基本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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