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最喜欢的歌曲、故事、应用程序和设计都是受版权保护的创意作品。在某些方面,我们可以感谢《版权法》和其他知识产权法,因为这些法律确保创作者可以从他们的独创性中获利。但技术带来了变化,新的人工智能工具允许用户以一年前似乎不可能的方式创作歌曲、故事、应用程序和设计。像这些人工智能工具这样的新技术也可能帮助我们的创意社区蓬勃发展。当现有的版权法被用来挑战新的人工智能技术时会发生什么?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来开发人工智能工具是否可以?如果可以,什么时候可以?如果人工智能工具产生的输出与现有的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基本相似,这是否侵犯了版权?这些是全国各地联邦法院目前正在解决的一些问题。随着案件在司法系统中的进展,我们将更多地了解美国司法部门如何看待版权与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之间的平衡。这些案件中做出的判决也将帮助我们了解设定具有约束力先例的上诉法院如何看待版权与人工智能之间的交集。1.Kadrey v. Meta Platforms 2023 年 11 月 20 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地方法院就 Kadrey v. Meta Platforms Inc. 一案的驳回动议作出命令,该命令告知原告在指控人工智能模型的输出侵犯作者版权的案件中,他们需要满足的诉讼标准。2023 年 7 月,作者 Richard Kadrey、Sarah Silverman 和 Christopher Golden 代表其他作者对 Meta 提起集体诉讼,指控 Meta 的大型语言模型 LLaMA 是在他们认为包含原告受版权保护的书籍的元素语料库上进行训练的。Meta 提出驳回诉讼,首先辩称原告并未指控 AI 生成的输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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