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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不断增长,围绕人工智能和知识产权侵权的问题也日益增多。许多文章都考虑了人工智能这些新兴用途带来的版权侵权风险。但商标侵权风险呢?本文探讨了商标可能与人工智能有关的四种方式,并针对每种方式考虑了这个问题。1.人工智能训练材料中的商标 从高层次上讲,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是在大量现有材料上进行训练的,在这些材料内部和跨材料中学习模式,然后人工智能使用这些模式生成输出。在版权背景下,关于使用版权作品作为培训材料的讨论很多,包括这种使用是否符合非侵权合理使用条件。例如,一个问题是,内部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来训练人工智能是否本身就构成侵犯版权,而这种侵犯版权的行为可以通过考虑法定的合理使用因素而得到免责——即使用的目的和性质、使用的数量和实质性、受版权保护作品的性质以及对市场的影响。相反,在商标方面,正如 J. Thomas McCarthy 在《McCarthy 论商标与不正当竞争》中所解释的那样,商标侵权的检验标准是是否存在混淆的可能性——即,在相当多或相当多的相关消费者中,存在混淆的可能性,而不仅仅是混淆的可能性。[1] 因此,商标侵权分析专注于纯粹的内部使用来训练人工智能,自然不同于版权分析。这是因为,使用商标来训练人工智能可能不会引起消费者混淆,因为这种使用仅在内部发生,因此没有面向消费者的商标使用,消费者不会对此感到困惑。[2]

生成式人工智能可能牵涉商标的 4 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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