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通知相关方,美国陆军工程兵团 (USACE) 新英格兰区计划在本区的可通航水域开展工作,但须遵守 1977 年《清洁水法》第 404 节的规定(公法 (P.L.)95-217)并遵守《国家环境政策法》(P.L.91-190)的要求。这项工作涉及南港联邦航行项目 (FNP) 的维护疏浚和将沙质疏浚材料放置在南港近岸安置点 (SHNPS),位于南港内(附件 1)。该项目由 1829 年 3 月 2 日的《河流和港口法》授权,并由 1935 年 8 月 30 日的《河流和港口法》以及 1996 年 9 月 25 日和 2007 年 11 月 8 日的《水资源开发法》补充。附件 2 列出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