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15.0
(25) (d) 根据本法制定的关于历史资源的识别、评估、登记和处理的计划法规、政策、标准、指南和程序应尽可能与《1966 年国家历史保护法》(54 USC 300101 等)、《1974 年考古和历史保护法》(54 USC 312501 等)和《1979 年考古资源保护法》(ARPA)(16 USC 470aa 等)中规定的保护和保存这些资源的国家政策相一致。适用于陆地历史资源的同等程度的监管保护和保存规划政策应尽可能扩展到指定国家海洋保护区边界内的海洋环境中的历史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