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本文的目的,我将“战术无人机战争”定义为使用国防部 1-3 组具有动能能力的 sUAS。3 这些系统分为三个不同的类别:改进的商用现货 (COTS) 无人机、第一人称视角 (FPV) 无人机和巡飞弹 (LM)。此外,我将“战术编队”描述为旅/团级及以下组织,专门为进攻和防御性大规模作战行动而组织。俄乌战争和第二次纳戈尔诺-卡拉巴赫战争中的战术编队已经证明了 sUAS 在消耗机械化和机动化编队、摧毁指挥所和压制火力支援系统方面的有效性。4 在战术层面的作战行动中使用致命的 sUAS 已显著影响机械化和机动化编队的战术、技术和程序,并正在改变军队的作战方式。5 世界各地的军队都在进行调整和重组,以将 sUAS 无缝纳入其战术编队。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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