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文中,我将说明,尽管某些形式的基本率证据对于获得准确的案件结果来说是可取的,甚至至关重要,但一种常见的基本率证据(即概况证据)往往构成未被承认的品格证据(即被告按照某种性格特征行事的证据),而这种证据是联邦和州证据规则所禁止的。为了说明这一点,并准确描述基本率证据和普通品格证据之间的关系,我利用一种名为贝叶斯推断的统计工具来定义一个我称之为预测品格证据的概念。预测品格证据描述了一个群体的行为倾向,表明该群体中的某个成员按照这种倾向行事。我将说明,这种证据(一种涉及行为刻板印象的基本率证据)依赖于品格推理,因此根据禁止品格证据规则是不可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