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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5 月 18 日的命令回应了纽约独立电力生产商公司和其他公司(“请愿人”)提交的请愿书,该请愿书要求 PSC 建立一项计划,鼓励私营部门投资零排放能源系统——请愿书中将其定义为除可再生能源系统之外,通过使用不会导致温室气体 (GHG) 排放净增加的技术来发电或热能的系统。2019 年《气候领导和社区保护法案》 (CLCPA) 要求到 2030 年 70% 的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系统”,其中“可再生能源系统”的定义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和地热能等传统可再生能源技术。到 2040 年,该法规仅要求全州电力需求系统实现“零排放”,而没有定义“零排放”的含义。纽约公共服务法 (PSL) §66-p(2)。请愿者引用了纽约独立系统运营商(NYISO)和其他机构的研究,表示担心“可再生能源系统”本身无法确保电网的可靠性,需要新型资源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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