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某些表现出的行为或动作是否需要干预或其他支持,包括学校或学区级行为评估小组,或(如果有)县或地区威胁评估小组。若使用,学区范围的学校安全计划应提供学校、学区或县团队及其目的的描述; • 建立校园暴力匿名举报机制; • 非暴力冲突解决培训计划; • 同伴调解计划、青少年法庭和导师计划; • 延长日间和其他学校安全计划; • 制定和实施行为准则和《维护所有学生尊严法》的要求。紧急情况下以下安排和/或程序的描述: • 紧急情况下紧急救援人员进入上锁的建筑物和场地; • 获得紧急服务组织和当地政府机构的援助; • 获得当地政府官员的建议和援助,包括负责实施《行政法》第 2-B 条的县或市官员; • 确定紧急情况下可能使用的学区资源; • 协调紧急情况下区域资源的使用,包括确定有权做出决策的官员和指派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援助的工作人员; • 一个用于向区域内所有教育机构通报灾难或紧急关闭情况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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