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第 17 号法案将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作为公共政策,旨在消除基于煤炭、石油衍生物和天然气的能源生产。具体而言,2019 年第 17 号法案修改了第 8220 106 号法案中规定的可再生能源组合标准。该修正案将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要求提高到 2025 年的 40%、2040 年的 60% 和 2050 年的 100%。同样,第 33-2019v 号法案设定了 2022 年 20% 的目标。电力购买协议应考虑到可再生能源组合标准中设定的目标和任务,这些目标和任务迫使从化石燃料发电过渡到可再生能源整合,如 2010 年第 82 号法案所规定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