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降低通货膨胀法》(IRA)为驱动清洁能源过渡所需的AC资本制定的最重要措施之一是清洁能源或技术项目开发人员将某些税收抵免转移到另一个营利性实体到资助项目的能力。在同样重要的一步中,IRA使非营利性实体可以通过允许非税收付款来代替相同项目开发活动的税收抵免来直接参与税收补贴的项目开发。,尽管它们具有高度的催化作用,但目前和独立应用的直接付款和可转让性规定仍未达到IRA打算实现的气候目标。这意味着,不仅可以为实现脱碳目标所需的水平扩展项目开发而产生的资本不足,而且在国会预期的范围内,该金额也不足以创造美国就业机会,制造和增加气候弹性和清洁能源负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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